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滦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,地处燕山南麓滦河西岸。地理位置为东经118°14′3”——118°49′45”,北纬39°34′39”——39°58′25”。东西长50.9公里,南北宽43.8公里。东与卢龙、昌黎隔滦河相望,南和滦南县相接,西邻丰润、古冶区,北靠迁安、迁西二市县。全县总人口53.54万人,土地面积1028平方公里,合102685.95公顷。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被列为沿海地区开放县。县城分新城、老城两部分,相距5公里。距唐山47公里,距天津港136公里,距秦皇岛港82公里,距京唐港76公里,距北京260公里。滦县辖12个镇:滦州镇、响堂镇、东安各庄镇、雷庄镇、茨榆坨镇、榛子镇、杨柳庄镇、油榨镇、古马镇、小马庄镇、九百户镇、王店子镇。滦县属于暖温带半湿润的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区。冬季受西伯利亚和蒙古冷空气的影响,盛行偏北风;夏季受海洋气团和太平洋高压的影响,盛行偏南风。具有春季干燥多风、夏季闷热多雨、秋季昼暖夜寒、冬季寒冷少雪的特点。全年平均气温10.5oC。全年平均日照2651.5小时。常年平均降水量714.5毫米。